【性侵鄰居】涉闖鄰居單位圖性侵 前酒樓經理認企圖強姦等罪囚5年4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1/20 15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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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闖鄰居單位圖性侵,前酒樓經理認企圖強姦等罪囚5年4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35歲前酒樓經理涉於酒後闖入女鄰居單位,偷去其胸圍及500元現金,並要求女事主「俾我搞一次」,女事主友人接獲求救後到場,於單位外遭酒瓶擊傷頭部。前經理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傷人及企圖強姦等共3罪,今(20日)被判監5年4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是次事件誘發事主出現創傷後遺症的症狀,幸好被告友人到場後制止事件。

被告王長熙(35歲),曾任酒樓經理,承認爆竊、傷人及企圖強姦罪,控罪指他於2021年5月3日,在葵涌一公屋單位偷去1個胸圍、兩個手袋及1個載有500元現金木盒,同日於單位外蓄意傷害1名男子,以及於同日在單位內企圖強姦X。

特委法官判刑時引述求情指,被告早年於內地開設的餐廳結業,加上與女友分手,案發時因飲酒後而犯案。特委法官明言,飲酒屬個人選擇,不能因此減刑。

特委法官引述事主創傷報告指,事主案發前已有心理健康問題,是次事件誘發事主出現創傷後遺症的症狀,包括抑鬱和焦慮等,獨自在家時欠安全感。

特委法官接納被告未有強行闖入事主家中,但案發時為深夜,被告未經事主同意進入其住所,均屬加刑因素,幸好被告友人到場後制止事件。法官指,被告使用的暴力未有對事主造成太大傷害,就3罪判監共5年4個月。

案情指,案發日凌晨時分X起床洗澡後,發現鐵閘及木門開啟後,突然發現被告突然從窗簾後衝向她,X嗅到對方滿身酒氣,並表示不認識對方。被告指自己喝醉,隨後撫摸X胸部,並要求「俾我搞一次」,否則「用刀捅你」,說罷嘗試推X到床上但不果。

X嘗試引開被告注意,要求他脫去鞋及買避孕套,又趁機致電男友人。男友人到達後要求被告到單位外傾談,其間遭被告以酒瓶擊向頭部,男友人趁機返回單位及報警,被告擬進入不果。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,同日中午拘捕被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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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